关于做好佛山市三水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三水区农林渔业局
关于做好佛山市三水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
为规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与区财政局于4月25日重新修订印发了《佛山市三水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办法》(三财行【2016】8号)。现就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申报包括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扶持资金项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和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污染治理奖励资金项目,项目实施统一申报、统一评审。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个人)、屠宰场或企业踊跃申报。同时,要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材料要科学、真实、完备,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其中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扶持资金项目——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池、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污染治理奖励资金项目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其他项目一式七份,于5月16日前报送我局畜牧兽医管理科。我局将组织第三方专家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三水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