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公路局20152016年度公路维修及抢修工程施工备选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GMJ2015019
高明区公路局2015~2016年度公路维修及抢修工程施工备选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明区公路局2015~2016年度公路维修及抢修工程施工备选单位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和佛山市公路局的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含有多个公路维修及抢修的单项工程,单项工程均位于佛山市高明区境内。每个单项工程均为佛山市高明区约650公里公路(含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里程范围内可以预见的经常性发生的需对外发包但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规模的公路维修及抢修工程。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及高明区地方公路管理站的2015~2016年度实施的公路维修及抢修工程施工及其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单项工程的工程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每年的维修及抢修工程造价约450万元,2015~2016年度合计约为900万元。各单项工程的具体工程量以当年实际发生的为准。
2.3 工期(服务期):(1)单项工程工期:根据业主发出的维修通知书为准。(2)委托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要求
3.5.1 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3.6.3投标人不论在何地受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均不得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
3.6.4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
3.6.5在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技术咨询电话:0757-83280199。
4.2 报名时间:2015年 1 月 26 日 9 时 00分起至2015年 1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止,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5.3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5.4 递交文件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席开标会,否则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7. 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29号
邮 编: 528500
联 系 人: 谭先生
电 话: 0757-88822463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潘先生
电 话: 0757-82300711
传 真: 0757-823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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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