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下石洲经济合作社砍伐山林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下石洲经济合作社砍伐山林
招标公告
(HCN2016—002)
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下石洲经济合作社砍伐山林项目定于2016年1月18日下午14: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下石洲经济合作社祠堂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中心岗松树林,约400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下石洲经济合作社祠堂;
3. 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
4. 交易底价:80万元;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日先付清中标款,付款后才准许砍伐(详见合同)。
6. 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7. 履约保证金:50000元。
8.其他事项:中标人必须向林业部门办理林木砍伐证后才准许砍伐,承担费砍伐林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砍伐期间的安全责任。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砍伐的林木在砍伐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00分;
2.报名地点:下石洲经济合作社祠堂;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正,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6年1月18日下午14:00分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下石洲经济合作社祠堂正式开始。开标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下石洲经济合作社祠堂,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洲村民委员会下石洲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唐先生136****3035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