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指导大力推进禅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9月22日至24日,我局基层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先后到各司法所和张槎大富村、南庄上元村、祖庙同济社区、石湾平远社区,围绕推动禅城区5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一村居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机制建立和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入了解进展情况,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力争年底前实现禅城区5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覆盖。据统计,禅城区目前共有500人以上企业32家,其中已经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有14家,还有18家正在落实中。8月27日,我局会同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召开会议,举行了禅城区500人以上企业的人民调解组织标牌授牌仪式。随后,各司法所主动联系并积极配合镇街工会,进一步做好辖区5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其他工作。着重将律师纳入企业人民调解队伍中,按照“五有”标准规范企业调解业务建设,认真落实企业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待遇,提升企业人民调解工作水平。10月份,我局将会同区总工会等部门,就禅城区5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导。
二是大力推进一村居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机制建设。目前,禅城区关于建立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的经费保障文件已经正式出台,并下发各镇街。各镇街的村居专职调解员招录工作正在规范有序进行,并有望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部分司法所在加快推进招录工作的同时,认真探索建立村居专职调解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11月,我局拟举办一次新任的村居专职调解员岗位任职培训班,明确其岗位职责,实现村居专职调解员全部持证上岗。
三是提高村(居)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水平。根据省司法厅《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村居调委会年底前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要达85%以上。为此加强指导,抓住落实村居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待遇的契机,指导村居调委会规范使用“三簿一册”调解工作台帐和业务文书,规范制作调解卷宗。按照“一案一补”的原则发放补贴,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村居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水平。
基层科在基层指导工作
基层科在基层指导工作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