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明珠纸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日-6月7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佛山市明珠纸品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吉镇梧村村委会西围新工业区第B3号之一厂房 | 佛山市明珠纸品有限公司 | CB2015-1-168 | 广州纳佳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年彩纸来料加工200万平方米。主要设备有:镭射转移UV机2台,UV上光机4台,压平机3台,电热烘干炉1台。 | 该项目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工作。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下水道;UV上光、镭射转移工序的有机废气自然扩散;采取了隔音、防震等减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报告(NJ1604250102)显示:无组织废气总VOCs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总VOCs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31号1#楼A座5楼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电话:0757-82520842
传 真:0757-82520842
电子邮箱:huanbao8533682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