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村头村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210B0211地块规划调整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佛山市禅城区
张槎村头村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B-02-10、B-02-11地块
规划调整的通知
禅城区人民政府: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村头村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2-10、B-02-11地块规划调整已按法定程序完成了相关审批手续,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按照规划成果,认真抓好规划控制管理工作,科学指导该片区规划建设。
二、规划应加强城市设计的指引,提升整体环境,开发建设要加强与周边地区做好衔接,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如需调整规划,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应及时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