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局下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权
为积极配合我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最近区局将危险化学品贸易批发类经营许可权限下放到各分局,并于5月10日上午召开此项业务的培训会议,会议由区局危化科主持,各分局登记、安监等科(股、室)的相关负责同志20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首先结合新条例,向分局讲解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基本知识、分类;接着,详细解释了下放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从窗口受理到核发许可证,明晰每个环节应如何操作;此外,黄宝强科长还针对下放的许可业务,提出在执行过程中需注意的重点问题,强调许可事权下放实行“权责一致”原则,要求各分局依法做好经营安全许可工作,切实加强后续安全监管,加大监察力度;另外,为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给群众带来便利,还要求各分局在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将同时发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表》、《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备案证明》,减少申请人跑部门次数。最后,现场解答了分局的提问。
通过培训讲解,使各分局对下放的业务有了清晰了解,明确了下一步人员配备、培训学习的方向。会议要求区镇做好下放职权的交接工作,同时加强沟通联系,确保事权下放积极稳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