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关于坪西路(水头新大)市政工程项目用地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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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大鹏交通运输局拟开展坪西路(水头-新大)市政工程项目。该工程拟选址用地位于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大鹏中心区,工程用地面积共246094.14平方米,其中约41459.69平方米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第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2月15日)。如对该项目用地的选址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奔康工业园A5栋301,邮编:518000)。
***:项目位置示意图及项目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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