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修缮改造一期工程前期室内外清障及绿化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修缮改造一期工程前期室内外清障及绿化整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YDZFG0156JO。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修缮改造一期工程前期室内外清障及绿化整理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人民币839424元,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概况、建设规模、内容、工期与标准)
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主要内容:校区室外步道绿化修整,移植、假植,阳台、窗铁罩、眠床、衣柜、钢结构车栅拆除、厨房拆除金属大炉、金属及室内外废土清运、清障等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图纸及本项目的《工程预算报告书》。
2. 建设规模:详见用户需求书、图纸及本项目的《工程预算报告书》;
3. 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图纸及本项目的《工程预算报告书》;
4. 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修整、拆除、清障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5.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合格工程标准;
6.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采购人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总价不变包干);
7.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招标工程的全部标的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工程投标报价;
8.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至 (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法[2012]24号文要求,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妥进粤备案手续);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依序装订成册,原件携带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3月24日8:30至2014年3月31日17:0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 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办公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15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4月15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9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开标大厅。
九、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56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招标文件打印版.pdf;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2.doc。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林工 采购人联系人:林科
电话:0754-83652966、83652955 电话:0754-88627325
传真:0754-88781987 传真:0754-88627325
联系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 联系地址:汕头市新美路
邮编:515000 邮编:515000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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