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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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各区县发改局,有关收费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788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市发改函﹝2015﹞715 号)同时废止。
我局核发的汕头市龙湖房产交易所的收费许可证 DALC056、汕头市房产交易中心的收费许可证DALC073、汕头市金平房产交易所的收费许可证DALC076、汕头高新区房产交易所的收费许可证DAFC004予以作废。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20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78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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