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两清单公布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汕头市市场主体许可经营项目监管清单》和《汕头市市场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许可监管清单》,两份市场监管清单囊括了全市43个部门共387项市场监管职责事项,逐条列明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监管事项、监管权限、法律法规依据,进一步厘清和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加快完善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措施。
据介绍,编制和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解决监管缺位、越位、不到位问题的有效举措,对厘清监管职责、优化监管资源有重要意义。在市场监管清单公布之前,我市有些部门的监管职责不够清晰,仍然沿用传统的市场监管方式,监管力量比较分散,事中事后监管有待加强,协同监管机制也亟待完善,这些都直接制约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
为推动部门正确履行监管职能,切实改变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状况,今年1月份以来,市编办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以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为突破口,在广泛征求市直及驻汕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汕头市市场主体许可经营项目监管清单》和《汕头市市场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许可监管清单》,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使抽象的监管职责变得清晰、具体、可操作,有效防止管理真空,为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宽进”后的“严管”和部门齐抓共管打下基础。
(记者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