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高新区技术改造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技术改造资金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扶持企事业单位实施技术改造的财产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内容包括新增生产
设备、引进试验和检测设备等以扩大产能或提高生产效率为目的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现申报已开始受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请符合要求
的企业于4月14日前将相关资料送高新区科经局(南方软件园A1栋1104室)。
一、申报依据:
参照《珠海市技术改造和技术资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详见***1)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年度(指申报的上一年度,下同)主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3、年度纳税总额100万元以上;
4、生产性设备(指生产线及其辅助设备,不包含土建和装修投入)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5、项目技术、产品不在《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之列(详见***2);
6、项目已经完工,本次申报项目完工时间在2015年1月-2016年12月;
二、准备申报资料(详见***3:珠海市技术改造完工评价实施细则):
1、项目验收完工评价材料或竣工验收材料(尚未完成验收完工或竣工验收的由科经局统一安排验收);
2、补贴资金申请表;
3、项目备案证(或核准函);
4、年度纳税证明;
5、生产性设备购置***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联系人:高新区科经局 梁启荣,联系电话:3629270。
***1:珠海市技术改造和技术资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3年本)
***3:珠海市技改项目完工评价实施细则
***3-1:完工评价细则***的***
高新区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局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