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委托实施发现之美——龙岗区客家风情写生展的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
2、项目名称:发现之美——龙岗区客家风情写生展
3、项目说明:《发现之美——龙岗区客家风情写生展》活动将于9月开展,首先邀请我市10名艺术家进行为期5天的封闭式采风写生活动,地点拟定鹤湖新居(龙岗)、甘坑小镇(吉华)、茂盛世居(横岗),活动结束后从写生作品中精选100幅进行展览,并结集出版画册。需采购写生活动食宿、车辆安排、书画装裱、设计印刷、布置展厅等内容。
4、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
5、主要内容:美术作品装裱(100幅)、海报设计印刷(10份)、展厅背景板及前言板设计印刷(约40平米)、印制画册(500本)、展厅布置、开幕式现场布置、展厅安保费用(15天)、艺术家食宿(5天4晚)。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7、费用:10.6万元以内。
二、招标要求
1、国画作品需按传统方式手工装裱、油画水彩作品装外框,共计100幅作品。
2、展览为期15天,需要宣传喷绘及前言板共3块约40平米、宣传海报10张、画册500本(含拍摄、设计及印刷,封面封底烫金,UV,内页200克铜版纸,精装)、布展(含撤展)、举行开幕式和展厅安保。
3、采风写生活动需要提供10人的食宿(5天4晚)及接送车辆。
4、展厅布置美观大方,作品布置整洁有序。宣传设计庄重新颖。
5、遵守场地方的施工管理要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具备本服务所需的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处通过“龙岗诚信网”查询,无须提交相关证明);
4、投标单位须有五次以上策划美术书法展览项目经验(提供项目承办合同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转包。
四、公告时间
2019年6月12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止。
五、受理时间
相关申办材料受理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至6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六、初审时间
2019年7月上旬,收集投标单位相关材料,并对单位资质、方案及各项资料进行初审。投标单位数量不足3家(不含3家)的,视为流标项目。
七、专家评审时间
2019年7月中旬,专家评审小组从项目创意、运行方法、实施步骤、预期效果、经费预算以及申请人的专业能力、组织能力、过往记录、信誉程度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评审总得分排名前三的申办单位,作为推荐的候选承办单位。采用会议协商讨论、独立进行打分的工作方式。
八、中标结果
龙岗区文化馆将候选承办单位及相关方案资料统筹整理后,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
九、评估总结
承办或被资助单位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活动完成后提交项目总结及所需证明材料(含海报、宣传折页、现场观众情况、媒体报道证明材料、图片等),并进行绩效评估。
十、申报材料
(一)活动项目承办方案。含思路策划、实施组织、经费预算、举办时间及具体场地安排等。(需加盖公章)
(二)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需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以往承办美术书法展览项目合同复印件。
以上(一)、(二)、(三)三类材料一式5份加盖公章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
十一、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龙岗区文化馆4楼446办公室 周游 89558689 134****8936
2、投标地址
龙岗区文化馆4楼446办公室 周游 89558689 134****8936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