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教学模型等小额医疗设备采购公告(采购编号SZLGRMYY2019004)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小额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龙岗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深龙财〔2018〕76号)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教学模型等项目采用院内采购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该公告同时公布在龙岗区人民医院院内公告栏。
1.采购编号:SZLGRMYY2019004
2.采购项目明细:
序号 | 设备 | 数量(台/套) | 总预算 (万元) | 序号 | 设备 | 数量(台/套) | 总预算 (万元) |
1 | 教学模型 | 1批 | 13 | 4 | 病历车(病例车) | 2 | 0.73 |
2 | 高流量无创呼吸湿化治疗仪 | 1 | 3.5 | 5 | 蜡块柜 | 12 | 2.52 |
3 | 中频治疗仪 | 2 | 0.94 | 6 | 幽门螺杆菌检测仪(C13) | 1 | 5 |
3.供应商(参与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与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供应商(参与人)所投产品为进口的,必须是所投核心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合法代理商;
(3)供应商(参与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必须具备所投医疗器械的相关经营范围;
(4)供应商(参与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其备案凭证或注册证必须包含所投医疗器械的型号;
(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定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8)其他法规规定的要求。
4.凡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行为视为参与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参与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参与单位无权向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5.领取采购要求时间:2019年2月22日8:00至2019年3月4日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内。
6.获取采购要求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二楼设备科201(领取采购要求时需携带公司三证、信用文件(非截图)及个人授权书,请自带优盘或其他存储设备,用于拷贝采购文件)
7.递交报名文件时间:2019年3月4日(下午17:00前收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报名文件资料为准)工作时间内,其他时间和逾期不予受理。
8.递交报名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二楼设备科201。
9.谈判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10.有关本次采购之事宜请联系:尹工 联系电话:0755-28932833-1082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