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举行招商蛇口太子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用地所涉及的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暂定于2015年8月28日上午9:30,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二楼会议室,对招商蛇口太子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用地所涉的《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如会议时间调整,则以听证会通知书为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
二、听证内容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招商蛇口太子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用地)。
三、听证陈述人的申请与确定
(一)听证陈述人分为部门陈述人与非部门陈述人
部门陈述人由听证机构确定人选。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地块区位涉及招商街道、粤海街道、西丽街道等。
(二)非部门陈述人的申请方式、条件及筛选原则:申请人可采用电话或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标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确认属实后为有效申请。非部门陈述人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进行筛选,南山区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成为非部门陈述人。
四、申请截止日期:2015年8月13日
五、非部门陈述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首席听证员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
(三)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依法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听证;
(五)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六)查阅、复制听证笔录及听证报告;
(七)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六、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发放的有关凭证及身份证件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招商蛇口太子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用地)调整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的,不得录音录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26972302
传 真:2697840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