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加强乡镇财政分局内控制度建设
近年来,兴仁市财政局积极完善乡镇内控制度建设,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内控监督体系,切实增强对乡镇财政分局风险的管控意识和防范能力。
一是成立内控组织机构,突出责任落实。兴仁市财政局成立局长任组长,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局长任副组长的内部控制委员会,统筹规划协调内控工作,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内部控制组织管理架构。制定乡镇财政分局《内控制度建设责任清单》,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按清单办事,市财政基层财政管理局牵头负总责,统筹抓好责任清单任务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突出制度建设。制定《兴仁市财政分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目标、原则、管理构架、控制方法,乡镇财政分局内部控制办法主要内容、职责分工以及内部控制检查、报告、考评等,并进一步细化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拨款审核审批、机关财务支出、资产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梳理和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形成操作简单、程序规范、制约有效办事机制,使财政资金安全及时拨付到位并发挥效益,降低风险系数。
三是梳理对外三个清单,突出阳光操作。由各股室针对主管业务,指导财政分局逐一梳理政策法规的授权,对业务事项进行梳理,明确法规指引、办事原则、要件审核、办理时限,统一上报经基层财政管理局审核通过,制定财政分局对外权力清单、服务清单、责任清单,运用公示上墙、网上公开,发放便民服务指南等方式,将权力清单、流程图、运行过程,及时向社会公开,让权力运行轨迹一目了然,做到办事有依据,受理有时限,责任有落实、失责有追究。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审核,突出监督检查。建立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明确各项资金业务的安全性、规范性等考评要件,基层财政管理局、监督股等每月定时对所有乡镇账户进行***管理。重点对资金拨付、财务核算、经费管理、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同时定期组织人员对财政分局会计基础规范、档案管理、资金监管、项目资金管理、内控制度执行等财政、财务管理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乡镇分局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