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给予深圳市南山区赵英琪口腔诊所暂缓校验的决定
深圳市南山区赵英琪口腔诊所: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我局于2019年6月5日出具了《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给予深圳市南山区赵英琪口腔诊所暂缓校验的听证告知书》。在规定期限内,你单位未提出听证申请,现决定给予你单位一个月的暂缓校验,时间从2019年6月18日至2018年7月17日。
暂缓校验期间,你单位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交回我局,不得执业,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暂缓校验期间,你单位必须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达到医疗机构校验标准要求。
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你单位应当向我局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我局再次进行校验。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我局将注销你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暂缓校验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的,我局将注销你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