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
1.区体育中心每天上午免费开放(9:00至12:00),每个月8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年三十、年初一、年初二全天免费开放(9:00至17:00)。
2.区文化中心免费对外开放使用24场(大剧院和音乐厅共4场次,报告厅20场次),低费对外开放使用10场(大剧院和音乐厅共4场次,报告厅6场次)。
3.区文化馆全年(含星期六、日)对各团体和个人的文艺活动(商业活动除外)免费开放场地。
4.大运中心免费开放8天。
第二季度:
1.区体育中心每天上午免费开放(9:00至12:00),每个月8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全天免费开放(9:00至17:00)。
2.区文化中心免费对外开放使用26场(大剧院和音乐厅共6场次,报告厅20场次),低费对外开放使用15场(大剧院和音乐厅共6场次,报告厅9场次)。
3.区文化馆全年(含星期六、日)对各团体和个人的文艺活动(商业活动除外)免费开放场地。
4.大运中心按正常价格标准对外开放。
第三季度:
1.区体育中心每天上午免费开放(9:00至12:00),每个月8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中秋节全天免费开放(9:00至17:00)。
2.区文化中心免费对外开放使用26场(大剧院和音乐厅共6场次,报告厅20场次),低费对外开放使用15场(大剧院和音乐厅共6场次,报告厅9场次)。
3.区文化馆全年(含星期六、日)对各团体和个人的文艺活动(商业活动除外)免费开放场地。
4.大运中心免费开放1天。
第四季度:
1.区体育中心每天上午免费开放(9:00至12:00),每个月8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全天免费开放(9:00至17:00)。
2.区文化中心免费对外开放使用24场(大剧院和音乐厅共4场次,报告厅20场次),低费对外开放使用10场(大剧院和音乐厅共4场次,报告厅6场次)。
3.区文化馆全年(含星期六、日)对各团体和个人的文艺活动(商业活动除外)免费开放场地。
4.大运中心免费开放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