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深圳怡禾星门诊部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裴洪岗(深圳怡禾星门诊部):
你提交的关于深圳怡禾星门诊部执业登记注册的申请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经整改后复核,该医疗机构符合综合门诊部的基本标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及《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试行)》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怡禾星门诊部执业登记,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怡禾星门诊部。
(二)类别:综合门诊部。
(三)医疗机构负责人:裴洪岗。
(四)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深圳湾社区中心路2269号君汇新天花园1栋120-125。
(五)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内科、妇科、急诊医学科(急诊室)、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外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牙椅3台)、医学美容科:美容皮肤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精神科:精神病专业、临床心理专业。
(六)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七)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八)设置单位(商事主体):深圳怡禾星门诊部。
(九)登记号:MA5FGHMT-044030517D1102。
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场所依法需要办理规划国土、环境保护、消防等行政许可的,在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和开展执业活动。
三、要求该机构在开业前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保障医疗安全。
四、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请按规定尽快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五、请你公司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领取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此复。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