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察局专项巡察第七巡察组六项措施推进农村巡察试点工作
根据《番禺区纪委监察局专项巡察试点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区纪委监察局专项巡察第七巡察组(以下简称第七巡察组)六项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巡察试点工作:
一是及时启动。南村镇、小谷围街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选定塘埗东村、官堂村、贝岗村作为试点村;第七巡察组召开专项巡察试点工作会议,强调关键环节、重点内容,明确工作要求。
二是协同查账。抽调部分其他行政村的会计配合巡察组协同查账,在交叉查账中提高工作效率,也为下一步全面巡察做好准备。
三是前置核账。镇街财务、农办(经管)、民政(社会事务)等部门同步核账,边查边核。财务侧重核实财务管理规定,农办、民政侧重核实业务管理规定。
四是注重细节。除了对“;三资”;管理交易、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外,还注重对餐费接待开支、村干部各类补贴、村收取各项款项有无入账、村办企业经营等情况进行核查,着重发现问题。
五是同步谈话。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同镇街纪(工)委、司法所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各村领导班子成员、村监事委员成员及部分党员、村民、股东代表(至少10个谈话对象,同时不低于党员党员、村民、股东代表总人数的10%%)进行谈话。
六是处置问题。目前已受理3宗村民来信来访和1宗谈话对象反映的村务管理问题,及时联同镇街纪(工)委进行调查;对于反映镇街、村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进一步梳理后报送区纪委专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区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