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个别区七届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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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2020年3月26日深圳市南山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南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区瑞光辞去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南山区第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接受邓旭东、陈小峰辞去南山区第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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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5:32: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