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信码头项目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公 示
根据珠海港信港务有限公司(现名: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的申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拖船码头项目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港信航务有限公司拖船码头项目
2、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作业区风猛鹰山西南,占地427平方米,码头岸线长,主要建筑物为码头及栈桥、办公楼。实际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项目主要从事钢拖船业务,设计及实际运营能力为日拖船12艘。
3、主要原辅材料:水、电等
4、主要污染物:噪声、固废等
5、建设单位: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
6、建设地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作业区
7、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珠港环建[2007]26号
8、环评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验收调查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了环保工作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三、验收调查结果
通过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审核的验收调查报告结论显示,该码头项目工程概况与设计情况基本相符,港口作业已达到设计负荷,符合验收条件。项目各项污染物已落实环评报告表所提到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同时项目已建立较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委托监测报告,项目周边区域环境质量良好。
四、验收调查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会同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五大队,对珠海港信航务有限公司拖船码头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编制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调查报告及监测报告显示项目没有对周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达到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五、公示时间
至2011月10日28日。
六、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268461、7716636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zhhi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