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经济联社工业厂房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南水经济联社工业厂房修缮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 | ||
工程地址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属于高栏港经济区2013年南水镇创建幸福村居项目,现需对该工业厂房进行修缮,主要内容包括外墙翻新及外立面铝合金窗的跟换。工程预算价约40万元。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结算款:按施工要求完成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待工程保修期满并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 ||
资金情况 | 政府投资,100%到位 | 工期要求 | 60日历天 |
入围方式 | 直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评标办法 | 摇珠大号中标 | 招标金额 | 241500元(包含预留金11500元) |
招标条件 | 机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非独立核算外地建筑企业需在我市已登记独立核算法人机构(以市住建局登记名单为准) 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
投标咨询电话 | 7268040曾工 | ||
报名须提供资料 |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现金)24000元现场查验。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注册建造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6、市外企业须出示在我市登记的独立核算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珠海市外来施工企业备案证明》不能作为在我市已登记独立核算法人机构的凭证。 8、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法人公章并交区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存档。 | ||
备注 | 1、 2013年9 月6 日14时-14:30区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答疑;14:30开标。投标单位超过报名、开标时间的将不受理。 2、 履约保证金24000元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起3个日历天内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3、 中标价为包干总价,中标人应自行考虑承包风险 1、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①、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有中标后弃标记录的;②、被通报不允许参加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投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