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医疗救助工作会议上香洲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经验受好评
9月1日—3日,省民政厅在东莞市召开广东省医疗救助工作分片(珠三角)会议。香洲区民政局在会上作了“实施医疗救助,造福城乡居民”专题发言,介绍我区开展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体会和经验,受到省民政厅领导、参与起草制订《广东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的专家学者和来自珠三角民政系统同行们一致好评。
近年来,香洲区民政局在贯彻落实以低保救济为主的同时,不断改革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一是通过制度创新,实现了救助对象从特定群众到一般群众。从今年1月1日起我区城乡医疗救助范围从原来的低保对象和“三无人员”扩大到其它困难群众,并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将外来务工人员也纳入到救济范围。扩大救助范围后,今年1-8月我区共救助困难群众117名,开支城乡医疗救助金62.91万元。其中低保对象46名,其它困难群众68名,外来务工人员3名。不但充分保障了低保户入三无人员的医疗难问题,还有效杜绝了其它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使外来务工人员亲切感受到特区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关怀,激励他们更加努力投身于我区的经济建设中去。二是救助方式创新,从事后救助向事前事中救助转变。经我市民政局与医疗部门的协调,现在低保困难群众凭民政部门的证明,不用交押金就可以到指定的医院住院, 这样如有急病需立即就医,但又一时筹借不到钱的低保困难群众,在我们的创新制度帮助下渡过难关。三是救助病种创新,将原来的救助病种由9种扩大到常见的25种,实现无缝救助。既顾大也兼小,即住院与门诊同救助,对于低保家庭中患病的成员在门诊看病的,我们制订低了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并每年纳入财政预算,由市区负担按5 :5的比例负担所需经费,仅今年以来就救助了71名在门诊看病的低保对象,支出基本医疗救助金5.42万元,充分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基本医疗权益。四是施救主体创新,从单纯依靠政府向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为补充的转变,实现资源的整合,提高救助能力。现在我区医疗救助不仅有每年的财政预算,还在财政预算设立临时救济金,对我区低保标准150%以内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实施救助,仅今年就开支21.1万元,430户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得到了救助。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医疗救助工作中来,我们还通过向社会募集的“香洲区扶贫救济基金”,对我区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实行大额救助,仅今年以来就动用“香洲区扶贫救济基金”22.8万元,73名困难群众得到救助。上述这些措施基本形成了全面覆盖我区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体系,真正实现了使广大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民生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贡献。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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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民政局副局长欧汉文在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