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市安委办拟于近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市在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珠安办[2009]7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2010-2011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珠安办[2010]27号)的精神,请各单位于7月8日前将第二季度监管重点建设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包括项目在建、完工、未开工状态情况)情况书面报我办;
二、请各单位按照《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安排》(***)要求,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于6月22日17时前报我办。
***:全市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安排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全市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专项督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10年6月28日至7月2日。
二、检查组组成及检查项目
第一组
组 长:市安监局(分管领导)
成 员:市安监局1人(联络员)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人
高栏港区建设局1人(参加辖区检查)
高栏港区安监局1人(参加辖区检查)
金湾区建设局1人(参加辖区检查)
金湾区安监局1人(参加辖区检查)
检查项目:
(一)中石油物流中心高栏岛成品油储备库;(高栏港区)
(二)成城沥青项目;(高栏港区)
(三)珠海博康药业有限公司国家二类新药蚓激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金湾区)
(四)珠海丽珠创新药艾普拉唑原料及制剂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金湾区)
(五)珠海市中航通用飞机制造基地;
(六)航空产业园配套工程;(机场西侧排洪渠工程)
(1)白龙河尾围填造地工程;(2)莲塘湾填海工程。
第二组
组 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分管领导)
成 员: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人(联络员)
市安监局1人
市交通运输局1人
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1人
检查项目:
(一)省道S111线港湾大道(金鼎转盘-金唐路口)改造;
(二)珠海大道改造辅道工程(南湾立交至珠海大桥段);
(三)珠海长隆国际海洋观光旅游项目;
(四)横琴新区市政基础设施(BT)项目;
(五)职教基地(城职院、省科干院);
(六)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三灶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一、二、三标段);
(七)城镇污水处理厂(新青厂、白蕉厂、平沙厂);
(八)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新青段、白蕉段、南水段);
(九)绿色开敞空间及绿道网珠海段;
(十)高栏港经济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大(杧)荷(包)防波堤、陆岛连接线工程;
2、中海油天然气陆上终端平基工程;
3、中海油装备制造基地造地工程;
4、高栏石化区造地工程;
5、大平湾路基填土工程;
6、珠港路西侧填土工程。
第三组
组 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
成 员:市交通运输局1人(联络员)
市安监局1人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人
市公安局1人(交警)
市公路局1人
市港口管理局1人
检查项目:
(一)广珠铁路珠海段;
(二)广珠城际轨道珠海段;
(三)高栏港高速公路;
(四)机场高速公路;
(五)港珠澳大桥及连接线(海中桥隧及连接线、人工岛);
(六)珠海高栏港区主航道工程;
(七)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大突堤;
(八)金港高速金琴段凤凰山隧道;
(九)省道S365线中心涌至井岸二桥工程。
第四组
组 长:市海洋和农渔局(分管领导)
成 员:市海洋和农渔局1人(联络员)
市安监局1人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人
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1人
检查项目:
(一)珠海市竹银水源工程;
1、一标段:竹银水库主坝、副坝;
2、二标段:竹洲头泵站、供水管线新建及平岗前池改建;
3、三标段:输水遂道及月坑水库加高。)
(二)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
1、乾务赤坎大联围加固达标工程雷蛛堤段应急项目;
2、乾务赤坎大联围加固达标工程乾务堤段应急项目;
3、乾务赤坎大联围加固达标工程应急项目南水沥堤段工程;
4、西区海堤小林联围加固达标工程三灶湾堤段应急工程;
5、务赤坎大联围达标加固工程井岸防洪堤上段应急工程;
6、乾务赤坎大联围达标加固工程井岸防洪堤下段应急工程;
7、小林联围加固达标工程尖峰山大桥—联合闸堤段应急工程;
8、乾务赤坎大联围达标加固工程应急项目斗门西堤工程;
9、中珠联围珠海段加固达标工程;
10、乾务赤坎大联围加固达标工程十字沥水闸应急项目工程;
第五组:
组 长:珠海供电局(分管领导)
成 员:珠海供电局1人(联络员)
市安监局1人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人
市交通运输局1人
检查项目:
(一)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1、220千伏国安配套线路、
2、220千伏琴韵—澳门线路、
3、220千伏尖峰变电站、
4、220千伏琴韵变电站、
5、220千伏雨塘变电站
(二)110千伏及以下配网输变电工程;86
1、110千伏红山变电站、
2、广珠城际牵引变电站供电工程、
3、110千伏口岸变电站、
4、110千伏西湖变电站、
5、110千伏高新变电站、
6、110千伏联兴变电站、
7、110千伏锦绣变电站。
三、督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二)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监理单位依法承接工程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构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到岗到位、应急预案编制及组织演练等情况;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五)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各类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等措施落实情况;
(六)高大支模、深基坑、地下暗挖、大型吊装作业、爆破、铺轨架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和验收情况;
(七)施工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安装拆卸专项方案编审、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和验收情况;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八)在建工程安全防护、消防设施配置等情况;
(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新员工“三级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
(十一)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受检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阅管理资料,现场检查。
(三)反馈意见。督查结束后,向受检项目相关单位反馈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事项
(一)各督查组用车由该督查组的组长单位负责;
(二)各督查组具体督查日程由组长定,各督查组联络员负责督查行程的联系工作;
(三)督查结束后,召开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内容包括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汇报重点建设项目监管情况和督查工作情况)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请各督查组联络员于7月6日前将此次督查情况书面报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