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9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六届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龙岗区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区政府要加强分析,完善体制机制,责成有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张勇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戴斌区长亲自主持召开全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区政府督查室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区审计局层层抓落实,派出多个审计组到被审计单位采取“面对面”的方式督促检查审计整改。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截至2018年10月底,共计挽回损失1.52亿元,盘活财政资金3.69亿元,追缴收回非税收入、多付资金397.04万元,制定、修改管理制度1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决算草案未全面反映盘活资金使用情况问题
区财政局已在2017年政府决算正式稿中将盘活资金使用情况予以披露,并经过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对项目资金调剂幅度较大的问题,区发改局在编制2018年度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时,优化了征收补偿资金的安排方式,以街道为单位打包安排年度征收补偿资金,区财政局按投资计划打包下达预算指标,各街道办“按实安排项目、按需分配计划、按时拨付资金”,有效避免了征地拆迁预算指标的频繁调剂,加快了各街道办的预算执行进度。上述做法已作为制度性管理措施写入《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二是对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未及时清算,造成资金闲置的问题,2018年8月,区财政局已将我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预缴款余额1.78亿元全额上缴国库。
(三)关于部分重点项目资金调减未按规定报批问题
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经区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开展预算执行工作,确需调减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项目支出时,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四)关于“二次分配”资金的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区财政局已将基层治理专项经费、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编入各使用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社区邻里节项目经费将编入各街道2019年度部门预算。该局要求各预算单位切实压减“二次分配”项目,项目资金应当对应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
(五)关于财政预备费支出范围控制不严问题
2018年,区财政局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对财政预备费金额安排进行了统筹考虑,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预备费申请的审核管理。区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城市更新局已将相关费用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六)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2018年,区财政局选择11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并参考评价结果,对相关项目2019年预算进行了调整。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预算管理过程、管理对象、评价范围的全覆盖。
二、部门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对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布吉街道办、平湖街道办在2018年度预算中将以前年度未完成项目开支,一并纳入当年度预算,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二是对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区住建局将细化项目建设计划,根据项目用地、建设进度和施工作业面清理情况,合理预估资金需求,避免再次出现项目资金调剂过大的问题。
三是对个别项目编制预算时未考虑以前年度执行情况的问题,区经促局将加强预算管理,按照规定的定额、标准和范围认真测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真实、准确地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关于预算执行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对部分项目连续两年指标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区财政局在《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中要求各单位着力提高部门预算的可执行性,并制定了具体措施。该局实施预算执行情况通报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监管,督促预算单位提高支出执行进度的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对审计指出的142个连续两年指标执行率较低的项目,该局在2018年预算安排中已取消了其中26个项目,其他116个项目预算安排1.85亿,截至2018年11月,已执行1.11亿元。
二是对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的问题,区住建局、平湖街道办在审计期间已将结转结余资金1,999.37万元清理并上缴财政;区委党校已于2018年6月将历年结余资金20万元上缴财政;布吉街道办对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清理后的结余资金为2.73亿元,其中1.71亿元已于2018年9月上缴财政,剩余1.02亿元因属企改专项资金暂被冻结,将按区政府街属企业改革工作的统一安排及时上缴。
三是对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的问题,布吉街道办应缴物业租金33.17万元已于2018年9月上缴国库,考虑到商铺租户经营困难,布吉街道办减免了赔偿金23.91万元;应急办应缴易地建设费92.48万元已于审计期间上缴国库,剩余30.98万元为深圳消防支队基建办负责的深圳市公安消防宝龙消防中队大楼易地建设项目欠款,目前该办正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预计可在2018年11月底完成缴款工作。
(三)关于“三公”经费等严控类经费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城管局、环保水务局等12个责任单位将在以后年度中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局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车辆分别编列预算,并严格按照核定标准申报和列支车辆运行维护费。
二是对培训费支出管理不严的问题,布吉街道办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出台了《布吉街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及《布吉街道合同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培训费的报销程序;平湖街道办已组织对培训费管理办法进行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合理安排培训计划,避免培训资源浪费。
三是对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的问题,区领导组织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局、区编办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的问题,明确该中心管理体制改革前,在编人员绩效工资问题参照《关于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意见》(深纪发〔2012〕37号)文中第四类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2018年9月,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相关人员已退回超发的13.72万元津贴补贴。
针对违规用公款为执法人员购买意外险的问题,平湖街道办、布吉街道办已停止用公款为执法人员购买意外险。
(四)关于保障性住房回购项目价格审核不严,多计回购款问题
区住建局在审计期间已对政府回购项目的造价审核结果进行了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重新与相关企业签订了补充协议,避免资金损失2,031.21万元。
三、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国资委预算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预算批复数据不够细化的问题,2018年8月,国资委在批复各企业薪酬预算时,已严格按照绩效薪酬制度规定的薪酬构成和标准进行核定,对超范围、超标准的津补贴项目全部不予列入预算。
二是对预算批复数据脱离实际的问题,2018年8月,国资委严格按照企业实际在岗人数,结合年度用人计划以及人员具体到位时间,对企业薪酬总额进行了相应调整;出台了《龙岗区直管企业董事长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组织对全区国有企业进行了薪酬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和我区实际制定了《龙岗区直管企业薪酬方案》,待区政府同意后印发执行。此外,根据《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的规定,我区国有企业薪酬已实行总额预算管理,强化了薪酬与效益的联动。
三是对预算批复时间严重滞后的问题,区国资委已于2018年11月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企业经营决算工作和2019年度企业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从11月开始编制2019年度经营预算,并将在2019年2月前批复各企业2019年度经营预算,提升企业经营预算编制及审核、批复的时效性。
(二)关于部分企业风险管控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
一是对担保业务风险管控不足,代偿金额3.06亿元问题,截至2018年10月,兴业融资担保公司已收回代偿款共计1.94亿元,剩余1.12亿元正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追偿。其中:美绮东泰项目代偿金额2,146.38万元已追回842.56万元,一套抵押房产已进入评估程序;三港联项目代偿金额1,471.40万元已追回71.81万元,两套抵押房产已进入评估程序。
针对尽职调查不充分的问题,兴业融资担保公司完善了评委现场尽职调查工作的流程,2018年1月开始,针对风险敞口500万元以上的担保项目,项目放款前要求评委进行实地调查。
针对将抵押物评估价值放大倍数担保的问题,2018年1月,区兴业融资担保公司与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了《评估合作协议》,由其提供评估服务,保障抵押物评估价值公允。同时,严格根据抵押物评估价值进行担保贷款业务,业务评审决策更为谨慎,有效控制担保项目风险。
二是对物业资产管理不善,国有收益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
华特公司对未及时收回的租赁物业,于2018年4月向龙岗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归还物业的诉求。2018年7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百世雄基公司支付截至2018年6月拖欠的租金、借款及滞纳金等款项共3,128.50万元,并返还物业。该案因被告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中级法院,目前尚处于二审审理之中。
针对租赁物业长期闲置的问题,2018年9月,投控集团和中娱影院纠纷方协商解除了合同并收回了物业。目前正与沃尔玛公司洽谈物业出租事宜,同时着手制定招租方案,预计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物业的招租工作。
(三)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财务数据不实问题
一是对收入核算不实的问题,区城投集团已调整了账务,将区财政拨入的融资贷款还本付息资金4.98亿元予以冲销。区粮食公司已结转储备补贴收入1,672.85万元。
二是对未按规定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的问题,区产服集团已对集团本部及下属两家公司进行了账务调整,累计计提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5,814.77万元,累计摊销长期待摊费用4,372.34万元。区投控集团已对两家公司计提减值准备5,600万元,冲减原入账资本公积科目。
(四)关于部分企业内部控制不够健全问题
一是对储备粮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区粮食公司已及时更正了储备粮数据,并建立了外租仓巡查监管制度,加大对外租仓的监管力度;同时与益海嘉里共同研究制定了储备轮换业务操作方案及工作流程,保证代储小麦从进仓、移仓到出仓等各个环节得到有效管控。
二是对区保障房公司空置物业费支付依据不充分的问题,自2018年下半年起,区保障房公司对每季度审核的物业空置费租赁台账信息进行存档留底,保证保障房物业租赁及资金使用情况原始数据真实完整及可追溯。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工程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问题
一是对部分项目施工范围重叠的问题,区发改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市容环境提升工程立项实施相关统筹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单位在项目立项前应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区域,征求城管局、环保水务局、城市更新局等单位的意见,加强信息共享,同时,该局将加大统筹力度,会同各部门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区城管局对未施工区域的设计图纸进行了调整和设计变更,取消了黄阁路整段的施工内容,暂缓了尚处于图纸设计阶段的爱南路景观提升工程,避免损失803.15万元。市交委龙岗交通运输局及时与深圳地铁集团进行了对接,调整了爱南路沿线开口优化及慢行改善工程的施工范围,避免投资损失约120万元。
二是对建设期间管理不善的问题,区建筑工务局将按《龙岗区安置小区项目建设协调会议纪要(141)》精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争取工程项目整体移交,规范移交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关于个别项目送审资料严重失实,导致多付工程款问题
2017年9月,区建筑工务局发函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要求退回多付的工程款227.23万元,中铁一局回函表示不同意退款要求。目前,工务局正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律途径追款。
(三)关于部分工程工期延误时间较长问题
区发改局建立了重大项目进展月度分析制度,会同督查室定期检查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并及时通报,督促相关单位抓紧抓实重大项目建设。各街道加快征地拆迁进度,及时为工程提供工作面。区建筑工务局通过推行目标工期管理、优化施工工序等措施提高工程建设效率。
(四)关于部分已竣工验收项目长期未结清款项问题
2018年8月,区财政局下发《转发市财政委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资金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深龙财〔2018〕220号),要求各预算单位加快基建项目工程款的拨付进度,尽快清理本单位应付未付的工程尾款,现有应付未付工程款要求于2018年底前清理完毕。
五、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城市环境提升资金绩效审计发现问题
一是对财政投入不均衡,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问题,区城管局在编制2019年全区政府投资市容环境提升项目时,将分区域确定建设标准,聚焦短板,逐步优化各街道资金投入比例。如:在公园建设项目中将加大对南湾街道的投入力度,计划安排资金2,439万元,占总投入的比例由2017年的1.78%提高至12.74%。
二是对个别工程建设标准过高、重复建设的问题,区城管局将按照“不同区域、不同标准”的原则开展全区市容环境提升工作,针对重要区域,参照市里及其他区的做法,适当使用标准较高的材料,针对一般区域,则采用常规材料,逐步提升全区的市容环境水平。同时,区城管局将于2018年底制定全区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机制,项目实施之前,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与衔接,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损失浪费。
三是对外包服务监管不到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的问题,区城管局决定不再续签两年巡查内容重叠的地铁站点及周边市容巡查外包服务合同,避免资金损失1,890.24万元;加大了对地铁三号线的市容巡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巡查工作中存在的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采取扣除服务费方式进行处理,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累计对服务单位进行10次处罚,扣款13.93万元,虚报人次多计服务费的问题目前正在实施扣款手续,预计2018年11月底前可完成。
针对未据实核减旧改面积多计保洁费用的问题,平湖街道办、宝龙街道办已及时追回多付资金94.62万元,龙城街道办由于2018年存在新增清扫保洁面积,且新增面积略大于因旧改项目减少的面积,因此未签订补充协议,仍按原合同执行。
四是对垃圾收运业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2018年7月,区城管局致函朗坤公司要求其立即纠正违规分包果蔬垃圾收运业务的违约行为,并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约定履行好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工作,朗坤公司已于2018年8月解除了与两家分包商的果蔬垃圾收运协议。针对果蔬垃圾和有害垃圾收运重复发包的问题,区城管局完善了服务外包机制,果蔬垃圾和有害垃圾收运协议已由该局统一签订,有效防止了重复发包现象再次发生。宝龙街道办、吉华街道办、坪地街道办、平湖街道办已追回多付款项合计54.05万元。南湾街道办正在办理退款手续,预计11月底前追回重复发包款项18.96万元。
(二)关于2018年治水提质项目绩效***审计发现问题
一是对部分项目虚列投资完成额,超付工程进度款的问题,区环保水务局将严格按照《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控制投资成本,同时,加强对参建单位的资金支付申请的审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横岗街道办责成建设管理人员作出深刻检讨,并对其他类似的工程项目进度及付款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暂未发现超付问题,同时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内控制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
二是对EPC项目建设模式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环保水务局针对投资额缺乏有效管控问题,已落实前期审批专家评审内部程序,切实强化限额设计,控制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如:招标前制定投资控制方案,邀请专家参与项目各阶段投资审查等。针对项目总体进度偏慢的问题,多次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并发送“督促进度函”至各EPC单位,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攻坚克难,加快工程建设。截至2018年10月,深圳河流域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完成主管建设;龙岗河、观澜河流域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综合完成率约82.25%,计划在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主体工程建设;布吉分洪通道工程属于深隧工程,边界条件较为复杂,区环保水务局于11月3日邀请了全国具有深隧工程经验的专家召开布吉河分洪通道必要性和可行性专家咨询会,后续将根据专家咨询意见组织咨询设计单位完善工程可研设计方案,进一步加快该工程前期工作进度。
三是对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监管缺位的问题,区环保水务局针对工程监理到岗人数严重不足问题,已要求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按监理合同补充人员,并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单位罚款1万元。针对五联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龙岗街道办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了罚款,并召开了质量及安全管理专题会议,查明问题原因,落实责任。针对布吉河工程项目总监违规兼任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问题,区环保水务局已责令王某辞去四联河项目总监代表职务,专职于布吉河项目总监。
(三)关于文化、体育、旅游领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
一是对部分领域扶持制度缺位,科学性和规范性不足的问题,区文体旅游局针对部分领域扶持项目管理制度缺位的问题,先后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体育产业评审制项目专项资金评审办法(试行)》和《龙岗区文体旅游局文化活动经费使用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了大型赛事及文化事业类扶持资金的管理。针对体育产业扶持政策部分条款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制定了《体育产业扶持资金核准制项目实施办法》,在扶持标准范围内核定赛事成本后予以扶持。针对体育产业专项资金和体育***公益金的扶持对象存在交叉的问题,对两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了划分,并且统一了审核标准,由统一的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二是对审核监管不到位,部分项目违规获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区文体旅游局已于审计期间追回3笔多付的扶持款项合计109万元,取消了两家虚报过夜海外游客酒店的专项资金扶持资格2年,将冒用他人名义举办活动的相关企业列入黑名单,禁止其3年内参与任何项目的申报,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扶持项目的审查力度。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问题
一是对投资引导基金资源有待整合的问题,区金控公司按照区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完成了深圳市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的股权划转和交接工作,进一步理顺了整合后的引导基金运作机制。
二是对子基金投向与相关规定不符的问题,区金控公司将密切***子基金后续投资项目进度,在要求新投资项目落地龙岗的同时,对剩余可投资金进行动态监管,对已接近返投临界值的项目及时行使一票否决权,确保子基金优先投资龙岗项目。此外,在最新的引导基金办法修订的意见稿中,新增对子基金返投完成情况的监督机制及惩罚措施,更好地督促子基金落实返投要求。
(二)关于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方面问题
一是对部分重大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区发改局建立了重大项目进展月度分析工作制度,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定期检查重大项目的效率和整体情况,并及时通报,督促各单位抓紧抓实推进重大项目,对进展情况严重滞后或协调事项落实不力的协调服务单位和个人及时督办,要求限期整改。2018年8月,区发改局对雨污分流、城中村综合整治类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稽查,对稽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单位立行立改,同时督促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加强和规范项目监督管理。
二是对个别已投入使用的学校尚未进行消防验收的问题,目前,消防主管部门已对学校进行了消防验收,区建筑工务局已按消防验收意见书要求整改完毕,待完善资料申报后,即可领取消防验收合格证。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区建筑工务局将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程序,工程交付使用前及时办理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手续。
(三)关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方面问题
一是对低保金未按时发放的问题,2018年5月起,各街道已严格按照《广东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每月10日前将低保金发放到户。
二是对低保金预算编制和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各街道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将低保金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进行核算,确保低保金专款专用、账目清晰、支出规范。
总体而言,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较好。各被审计单位能够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完善制度、追缴资金等方式,认真采纳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积极完善相关领域和行业发展的制度规定,审计查出的大部分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但同时,少数问题未能完全整改到位,主要是有的正处于诉讼过程中,整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有的正在履行必要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有的需要长期持续推动解决,短期内难以一步到位。对此,我们将继续***,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