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玄武区冬春季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区环保局拟定的《玄武区冬春季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玄武区冬春季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
为有效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巩固G20峰会保障成果,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改善南京市冬春季节空气环境质量,依据《南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南京市冬春季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整体降低PM2.5浓度。以本地污染管控为重点,全面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确保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18%,较2015年下降3%。
(二)积极应对重污染过程。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启动区级防控工作。通过减排措施的落实,力争减少污染过程的频次和时间,努力减轻污染程度和范围。
(三)保障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确保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期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达标。PM10、PM2.5等主要指标日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适用范围、时段及管控等级
(一)适用范围:全区区域。
(二)防控时段: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三)管控等级:
1.常态加强:至,强化日常监管,实施一级防控措施。
2.重点保障:至,追加实施二级防控措施,保障国家公祭日期间空气质量。
(四)污染应对:一级防控措施实施期间,若预测未来24小时AQI指数超过200,且有持续趋势,追加实施二级防控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一级防控措施。
1.严控燃煤污染。强化南汽动能分公司现场监管,每月对该公司使用煤质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必须燃用含硫率低于0.6%的优质煤炭,在前做好优质煤炭的采购和储备工作。确保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正常运行。(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实施单位: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2.对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实施限产。南汽动能分公司锅炉产汽量下降15%,产汽量基数为2015年实际日均产汽量。南汽动能分公司在前制定详细的限产实施方案报区发改局。(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实施单位: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3.对不能稳定达标企业实施停产。前,对辖区内涉气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超标排放企业责令整改,未整治达标的企业实施停产。(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实施单位:相关企业)
4.严格控制工地污染。各类工地加强扬尘控制,重点强化桩基、土石方工程、渣土运输和拆除等易扬尘作业管控,对措施不落实或不达标的停工整治;对停工工地裸露土方及易扬尘物料实行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建设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征收办、各街道办事处、徐管委、环湖办;实施单位:建筑施工单位)
5.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的监管。强化工地出入口车辆出场冲洗,杜绝带泥上路;严格执法,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加强对混凝土运输车辆管理,杜绝沿途抛洒滴漏。(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建设局、交警一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徐管委、环湖办;实施单位:建筑施工单位)
6.增加道路保洁频次。严格落实道路保洁作业规定,加大机扫冲洗频次,气温在摄氏4度以上,主次干道每日不少于1次冲洗、3次洒水、2次清扫;在夜间实施道路冲洗作业,确保主次干道无积尘。(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实施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徐管委、环湖办)
7.严格高污染车辆查处。全区范围内严查黄标车和无标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加大对冒黑烟、蓝烟等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力度;对无绿色环保标志进宁外地车进行处罚。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查违规车辆。(实施单位:交警一大队)
8.严控油气污染。加强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不达标的强制停业整顿,对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的从严处罚。(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实施单位:区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二级防控措施
在实施一级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对南汽动能分公司实施更严格的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污染管控工作,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南汽动能分公司锅炉产汽量下降30%。(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实施单位: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2.对部分行业及涉气企业实施停产。严控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有机气体的排放,对未安装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者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实施停产。(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文化局;实施单位:相关企业)
3.强化工地停工措施。除市政重点工程外,全区范围内工地全部停工,对停工工地裸露地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牵头单位:区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实施单位:各施工单位)
4.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全区范围内禁止重型货运车辆上路行驶;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农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外地高污染客运车辆进入我区。(实施单位:交警一大队)
5.全面加强道路保洁。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对全区主次干道不间断进行洒水作业,保证路面的湿度。(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实施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徐管委、环湖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大气办”)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对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响应市应急预警信号,启动区防控工作。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徐管委、环湖办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辖区)防控工作。
(二)落实信息报送。启动一级防控措施时,各相关单位每周四上午12:00前将本周防控措施执行情况报区大气办。启动二级防控措施时,各相关单位每天下午14:00前将当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报区大气办。大气办汇总后,按市政府要求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制定实施细则。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项任务具体分工,制定实施细则,分解管控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要实行最严格的执法监管,加强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速查处。
(四)加强监督检查。区大气办要加强对各项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