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16控制单元详细蓝图公示版规划调整再次公示的通告
为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绿地规模控制要求,拟对《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16控制单元详细蓝图》(2017年3月公示版)进行局部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调整事项进行公示。现将有关公示情况通告如下:
一、调整原则
(一)维持原规划方案整体结构基本不变;
(二)维持原规划方案分项及总建筑规模、公共配套设施不变;
(三)规划调整方案合理并有利于实施。
二、调整内容
(一)原PX02-11地块用地面积由18070平方米调整为12874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由3.5调整为4.9;
(二)原PX02-12地块用地面积由3314平方米调整为8510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公园绿地);
(三)原PX02-20地块细分为PX02-20-1、PX02-20-2地块,其中PX02-2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3383平方米;PX02-20-2地块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用地面积***72平方米,容积率由3.5调整为4.0;
(四)PX02-41-2地块容积率由3.7调整为4.5,用地面积8451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新型产业用地);
(五)原PX02-42地块细分为PX02-42-1、PX02-42-2地块,其中PX02-42-1地块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用地面积14839平方米,容积率由5.5调整为5.7;PX02-42-2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426平方米;
(六)PX02-43地块容积率由5.0调整为5.7,用地面积9452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新型产业用地);
(七)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347号坪地街道办事处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15天。自2017年8月19日起至2017年9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501(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程序将该规划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及备案。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5)28900355; (0755)28918602
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通告。
***: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7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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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