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采购2019年增城区废弃(过期失效)农药及农药包装物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提高农资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快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现公开采购2019年增城区废弃(过期、失效)农药及农药包装物无害化处置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征选。
一、项目名称:《2019年增城区废弃(过期、失效)农药及农药包装物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服务情况:
(一)处置数量:约23.5吨。
(二)服务内容:对废弃(过期、失效)农药及农药包装物约23.5吨进行运输及无害化处置。
(三)完成时限:2019年6月10日前。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分支机构。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相关信息已失效,报价人需在相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服务商应当具备处置农资固体废弃物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资质认定证书。
五、材料递交时间:2019年4月22日起至2019年4月26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时递交材料不再受理。
六、材料递交地点: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10号增城区农业农村局质量监管科(507室)。
七、提交资料:
商事登记信息证明材料一份(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报价书一份(原件收取);处置农资固体废弃物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公司简介一份(原件收取);报价单一份(密封装订,原件收取);相关资质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办理,则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书面声明一份(原件收取);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一份(原件收取);同类业绩合同证明以及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一份(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八、评审日期:2019年4月29日
九、评审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十、项目联系人:李笑颜, 联系电话:020-82616180,电子邮箱:zc826161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