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流通环节肉及肉制品专项检查
为杜绝病死肉、私宰肉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及肉制品流入市场,进一步规范我区流通环节肉及肉制品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3月24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农业局联合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首先到洛浦街洛城市场和彩虹市场检查各肉类经营档口,要求档主现场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备查,并认真细致检查了待售猪肉表皮是否盖有生猪检疫合格章和红色的品质检验合格章,严禁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及肉制品。同时,检查组要求市场管理方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切实按规定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并督促场内肉制品经营者亮照经营和在摊位公示检验检疫票据。
随后,检查组到洛浦街新浦路随机抽取了3家销售肉制品的食品店,通过核查营业执照、经营许可及肉制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
下阶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防病死、腐败变质、注水肉及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及肉制品进入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