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区文化市场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区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国庆即将来临,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相对活跃。为确保健康文明、安全有序的节日文化环境,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区安委会、区消委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与要求,现将我区国庆期间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警钟长鸣,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思想上、工作力度上稍有松懈,就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各经营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要经常性地召开全员安全生产会议;要以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从人、财、物等方面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需要。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经营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标准的规定,认真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二)易燃物品管理是否到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是否存在混存、混放现象;经营办公场所是否有“人物混居”现象;用电线路、电器是否老化;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是否锁闭、封堵;
(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五)其他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到位。
三、强化安全责任制度,增强防控火灾事故能力。
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相关内容,不健全的要立即完善,做到定人、定责、定岗;要立即对场所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彻底整改;要立即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知识、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他救能力,保证掌握基本的防范及应急救灾技能;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巡逻,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报告,有效处置。
我局将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节前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场所,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通知。
2014年9月15日
(联系人:潘文瑞,电话:8239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