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珠海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学校,市教育研究中心: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1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的实施工作,根据《珠海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提升工程”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中小学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共计50人(含民办)。
(二)骨干教师培训:各区遴选熟悉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责任心强、有意愿、有能力承担“提升工程”网络研修辅导工作的校本研修负责人、学科组长参训,共计120人。
(三)学科教师全员培训:2016年计划培训11000人(含民办学校),全市中小学语文、英语,中学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科全体教师及全市幼儿园教师。2015年已培训的四个学科,因错过报名而未参加培训或已参加培训而未合格的教师,今年可继续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训形式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采用2天集中面授与68学时网络研修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培训合格后登记80学时。
骨干教师培训采用4天集中面授与35学时网络研修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培训合格后登记59学时。
学科教师全员培训采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培训合格后登记80学时,其中基于网络的专业研修56学时,基于网络的校本研修24学时。
三、培训单位
根据我市“提升工程”培训机构遴选结果,我市“提升工程”校(园)长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学科教师全员培训幼儿园学段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承办,小学学段由中国教师研修网承办,初中学段由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承办,高中学段由华南师范大学承办。
四、2016年培训安排
各项目培训具体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五、培训经费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升工程”培训的经费标准,集中面授为450元/人/天,网络研修为4元/人/学时,培训经费由市教育研究中心统筹安排。
六、其他事项
各区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提升工程”培训工作,按照2016年教师培训指标,认真做好学科教师培训计划,按照培训期次具体落实到学校,并根据各项目通知做好发动和宣传工作,组织参训学科教师按时报名、参训。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2124126;邮箱:zhjyjpxb@163.com。
珠海市教育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