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开江县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
根据《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达市财社〔2019〕5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开江县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补贴对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是在我县已足额缴纳本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4050”(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下同)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为:
1.经原劳动人事部门招收录用为正式职工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4050”人员。
3.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中,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4050”人员。
4.持有《残疾人证》且具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
5.离校1年内未就业(指未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高校毕业生。
对上述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下列人员不属于社会保险补贴对象:
(一)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二)已享受国家社会保险补贴相关政策的;
(三)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2020年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五)2020年度登记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为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的。
二、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标准为不超过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的60%,补贴标准为3883元/年,每月323元(小数点不计)。
三、申报时限
2020年开江县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于2020年9月15日启动,至2020年11月13日结束。
四、申报地点
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五、申报资料
(一)第一次申报的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开江县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1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安机关盖章页和申请人页);
6.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保障卡须本人到发卡银行开通***功能);
7.属于社保补贴五类对象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2020年以前已享受补贴且尚在补贴期限内的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开江县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1份;
2.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保障卡须本人到发卡银行开通***功能);
4.以城镇低保人员身份申请社保补贴的,应提供补贴期限内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