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关于公开招选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白云区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项目,全面掌握老年人情况,精准定位服务需求,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将白云区关于公开招选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机构项目公告如下:
一、招选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2日。
(二)招选时间: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公开方式:通过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民政局部门网站和广州市居家养老网上服务大厅发布招选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机构有关信息。
(四)报名方式:依照本公告“***1服务供应商基本条件设定”和“***2评分办法”要求携带有关资料到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38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3号楼125室办理。
(五)本公告发布之后,意向方如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报名开始之日前以书面提出。如未书面提出异议且参加报名的,视为同意本公告的评分标准、合同等全部内容。
二、评估机构的设置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三、评估机构的职责和待遇
详见“***3用户需求书”。
四、评估机构的招选确定
(一)评估机构的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属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1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在2年内不得参与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的情形。
7.无承接白云区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8.非《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报告》利益相关者。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估机构的确定
本次招选评估机构在报名单位不少于3家的条件下进行(报名单位少于3家将取消本次招选,另行公告招选),评估机构以评分制的方式选择、确定,得分最高的单位为本次招选的最终签约对象。评分项目共两部分,总分为100分。最终结果如有同分者,优先选择具有相关经验较长的单位。(评分细则见“***2评分办法”)
五、协议签订及付款方式
(一)公开招选确定评估机构后,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与其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不超过两年,以自然年度结束日为终止日。(合同见“***4广州市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项目委托合同”)
(二)评估机构的资格不得转让、转包、出租、出售。
***:1:服务商基本条件设定
2:评分办法
3:用户需求书
4:广州市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项目委托合同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2019年2月11日
(联系人:黄志健,联系电话:36249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