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推动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荔湾区政府在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学习******视察广东***精神,落实《广州市荔湾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荔湾区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的部署,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成效
(一)加强统筹谋划,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了《广州市荔湾区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区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要点。严格按照《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按时向区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区政府及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已落实《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的规定,《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及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2.加强公职人员法治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和依法行政学习培训活动,准确领会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要举措,并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同时,于2018年5月11日组织区领导、区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等600多名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广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区人大办会同区政府法制办举办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会,并将法治教育纳入“荔湾大讲坛”、网络大学堂、党校培训班等课程,大力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有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落实放权强区改革工作,依法履行政府职责。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2018年市政府令第157号)的工作要求,我区15个区属部门共承接92项行政职权,经区政府审定,印发了《荔湾区承接市下放行政职权工作方案》,确保做好市政府调整由我区实施的行政职权的承接工作,保证市级下放的行政职权“接得住、管得了、干得好”,充分释放发展潜力,推动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区建设全面提质。
2.优化服务,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提升区“一窗”政务服务水平和“一网”办事服务体验,积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全面推进我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2018年共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83项,涉及14个部门的50项行政许可事项。印发了《广州市荔湾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依托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积极推进我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部署,为解决困扰群众“办证多,办证难”问题,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区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区政府直属各部门、各街道共上报清理证明事项349项,其中针对区政府本级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向社会公布取消9项,向市一级提出取消建议65项;对于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动态管理。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市场环境。统筹推进开展“双随机”抽查,探索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严格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积极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进一步加强工程领域信用监管,严格把控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价格行为监管,及时办理12345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和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投诉举报件。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全区保留有行政许可事项的部门开展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开展评价工作,并将评价公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1.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及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由区发改局牵头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对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均开展全面的公平竞争审查及廉洁性评估,有效保障了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并进一步防止行政权力通过制度合法化导致的腐败问题。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区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调研论证及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意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提供制度保障。2018年,区政府法制办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6份,全年共出台7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6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
(四)注重科学民主决策,彰显依法行政理念。
1.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积极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的要求,逐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大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2018年经征询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并由区政府法制办审查、区政府审定,列入荔湾区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有2项。区政府法制办积极发挥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顾问的保障作用。2018年,区政府法制办共出具法律意见705件,与2017年同期(639件)相比,增长了10.3%。
2.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有效防范政府合同风险。依据《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实际,规范区政府、区属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政府合同管理工作。对重大合同签订前均交由法制部门进行审查把关,有效地防范政府合同风险。2018年,区政府法制办共出具政府合同及部门合同审查意见28份。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公告》(粤府函〔2018〕33号)的工作要求,依法界定和合理划分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厘清职责边界,减少执法层次,整合执法资源,落实执法责任,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确保我区综合行政执法范围调整后各项执法工作的有序衔接。
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情况。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规定公开执法依据,规范裁量行为,依法惩处各类密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且均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情况和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材料,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根源上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降低行政诉讼发案率。2018年,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参加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考试300余人次。
(六)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工作要求,一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行政复议网上公开”专栏,对于符合公开要求的文书进行保密化处理后均按规定上网公开,2018年共公开行政复议文书***份。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建立行政复议庭审室,加强案件调查取证及复议庭审工作,2018年共对10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行政复议庭审,18宗案件开展了复议调查工作,增加了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升了案件审理质量,给予复议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的平台,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合法、合理;三是加大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力度,大力开展案件和解调解工作,积极与行政复议申请人和相关行政机关沟通联系。2018年共26宗案件通过和解方式,由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和解调解率19.8%。四是针对行政复议审查期间发现的不当行政行为,及时制发意见书和建议书,要求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2018年共出具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15份。
2018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6件,受理131件,不予受理15件(其中因逾期未补正视为不予受理的6件)。审结131件,按时审结率100%。审结案件中,维持47件,撤销21件,终止审理28件(含被申请人改变原行政行为的15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21件,责令履行8件,确认违法6件;通过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直接纠错35件,直接纠错率为26.7%;通过被申请人改变原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申请等方式间接纠错15件,间接纠错率为11.5%;综合纠错率为38.2%,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内部监督功能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2.着力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力度。对于重点难点案件,进行全时段排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积极协调属地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律师等积极参与,整合村(居)法律顾问、法援律师、公职律师资源,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三调”(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支撑、律师普遍参与、社会广泛协同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设立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在区看守所、区检察院、区法院和工青妇残侨等部门机构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就近接待群众咨询、调解人民纠纷等工作。在207个社区(联社)设立法律服务联络点,直接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形成“区—街—社区”三级联网服务机制,打造法律服务“15分钟”工作圈。2018年,各基层调委会调解民间纠纷3202宗,调解成功3159宗,涉及纠纷当事人8941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8.93万元,调解成功率为98.66%。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凸显行政监督成效。
1.自觉接受区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区人大报告和向区政协通报制度,重大事项经政治协商程序,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高度重视人大、政协的议案、建议、提案、意见的办理。2018年,区政府共办理各级人大的建议92件、政协提案98件。
2.落实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实《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的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3.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行政复议监督。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及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案件按规定答辩和提交证据,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要求落实出庭应诉制度,且区政府刘晨辉常务副区长、方武明常委均分别以区政府负责人的身份出庭应诉。对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复议机关的决定按期执行,通过司法监督、复议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17件以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经市政府审查,审结11件,其中维持7件,终止行政复议审理4件(均为申请人主动申请撤回复议申请)。被复议案件暂未发生诉讼。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72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中一审案件36件,二审案件36件。一审案件中,审结26件,审结案中驳回诉讼请求的19件、驳回起诉的2件、撤诉4件、撤销原行政行为1件(该撤销案件已提起上诉,二审未判决)。二审案件中,审结13件,其中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维持原行政处理决定8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5件。
4.自觉接受专项监督,执行行政赔偿制度。依法独立发挥审计专门监督的作用,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开展工作,严格落实监察建议。区政府全年未发生行政赔偿案件。
5.提升基层法律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完善法律服务窗口职能,增设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窗口,拓宽法律服务外延,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强信息化建设,将全区22个司法所连入区政务网,实现四级网络互联互通。在各司法所设立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在区看守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人武部和工青妇残侨等部门机构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就近接待群众咨询、调解人民纠纷、走访社区服刑人员等工作。在207个社区(联社)设立法律服务联络点,直接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形成“区—街—社区”三级联网服务机制,打造法律服务“15分钟”工作圈。
(八)深化政务公开,强化依法行政保障。
1.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五公开专栏,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细化政府信息种类,加强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设了审批改革、财政信息、住房保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共20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对于全区性的重点信息公开,细化工作方案,规范公开内容,专门进行督办。落实《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推动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关联发布。
2.加强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管理。推进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的多元化,开通了窗口、网上、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多种申请方式,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的有效畅通。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手册、依申请公开答复范本等规范文本,并加强对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及时依法回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存在的问题
过去的一年,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来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行政的理念仍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法制机构的层级建设及法制人员的能力建设仍有待优化提升,部分单位未能完善法律顾问机构建设,已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三是仍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行政行为公开力度。四是执法人员行政应议、应诉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仍有待进一步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2019年,荔湾区政府将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一核心要务,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建设法治荔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依法行政指导,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对部门及街道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强化学习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提高行政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的意识,强化制度约束监督,拓展听取公众意见的途径。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逐步推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可行性评估、风险评估、成本效益评估等评估制度的落实力度。
(三)规范政府权力公开运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公开运行工作,建立行政权力动态清理、公开机制和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界定和合理划分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厘清职责边界。
(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不断加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设力度,充实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单位法制相关事务,建立以法制员制度为基础的部门与街道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部门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对于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尤其是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
(五)加强复议及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庭审工作开展。
继续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复议庭审工作的开展,增强行政复议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的督查指导,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配合市法制办贯彻落实全市行政复议案件集中收案机制,做好转送复议申请材料的接收、办理工作。不断提升应诉技巧及应诉能力,继续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完善败诉案件的分析报备制度,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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