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城管局关于禁止在万源城区熏制腌腊制品的通告
为切实提升我市城区空气质量,有效遏制分散熏制腌腊制品污染城市环境,本着“既减轻环境污染,又满足百姓生活需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万源城区禁止熏制腌腊制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区域:东为古东关高速路出(入)口,南为大岩窝,西为斑竹园,北为观音峡;
二、禁止区域内严禁熏制腌腊制品、搭建熏制腌腊制品的设施和设备;
三、城区市民可到指定熏制地点(太平镇石岗村:万源市巴山食品有限公司)熏制腌腊制品;
四、凡违反本通告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依法查处,妨碍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万源市城市管理局:5377110,5377009
万源市环境保护局:12369,81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