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出意外调解平事端
日前,在区司法分局和区公安分局的联合调解下,施工事故受害方田某因医药费纠纷,私自扣留侵权方吊车事件得到顺利调处,维护了双方利益,稳定了社会秩序。
1月4日,莫某经营的吊车在我区某厂房工地施工过程中,发生零配件坠落,砸中施工工人田某,致使其右手一掌骨粉碎性骨折。送医院后,莫某仅支付700元入院费。田某索要治理费3万元未果,叫来兄弟等人将莫某的吊车扣留,并数次阻止莫某将车开走,因此发生冲突,区公安分局三次到场处警。
1月6日,区司法分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成立联合调解小组,就田某与莫某之间侵权纠纷召集有关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员建议,由侵权方莫某及时按照治疗医院要求预付治疗费,另外向第三方(区公证处)提交30000元后续法律义务履行保证金,放弃就对方扣留吊车造成损失的赔偿主张;而受害者田某应同意及时对吊车予以放行,且在治疗终结后15天内协助对方办理理赔事宜。最终,双方签订协议,到区公证处办理了公证。之后,调解员陪同双方当事人到建设工地,配合做好了车辆放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