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将在2021年1月1日当天暂停医保信息系统业务办理
本网讯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关于暂停医保信息系统业务办理的通知》,因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息和数据结转,2020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我区将暂停医保信息系统使用,停止办理所有业务。为做好停网期间业务应对及医药费用结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网时间
2020年 12 月 31 日 19:00-2021年 1 月 1 日24:00
二、停网期间的业务处理
(一)暂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医保卡、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结算业务。
(二)暂停办理医疗保险个人门诊(包括职工医保门诊特检特治、门诊特药、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大学生门诊统筹)即时结算业务。停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暂由个人垫付,从 1 月 2 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在信息系统补录相关信息, 对个人现金垫付费用进行结算。
(三)停网期间个人住院业务(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含大学生)、离休统筹、生育保险)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1.停网期间办理出院的患者,暂停办理结算,从 1 月 2 日起10 个工作日内,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停网期间办理入院的患者,定点医疗机构暂按自费病人对待,待信息系统恢复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记账手续,并及时上传数据至医保结算系统。
(四)暂停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五)定点医药机构(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离休统筹、生育保险)费用清算业务从 1 月 2 日起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