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广东进行商业车险改革肇庆召开专题会议做好准备工作
西江网讯(记者 梁俏玲)近日,中国保监会决定,于明年1月1日在广东、湖南、湖北、天津等12个省市启动第二批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届时,保额将按投保车辆实际价值确定。日前,肇庆市保险行业协会及城区各商业保险公司召开了专题会议,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首批批试点区改革良好
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让商业车险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改,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更贴心的车险服务,从今年6月1日起,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6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首批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
从试点情况来看,6个试点区改革开局良好,市场运行平稳有序,行业和消费者双赢的态势初步显现。据统计,今年6月至8月,试点地区约77﹪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约23﹪消费者保费同比上升;只有9﹪的客户涨价超过20﹪。
此外,6月至8月,这6个地区出险频率同比减少了26.5﹪。对此,业内人士解释,一方面大多数车主的驾驶习惯更加规范了,另外从享受费率的角度考虑,部分车主对小剐小蹭之类的事故选择不报案。
费改后保额按投保车辆实际价值确定
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简单来说就是增加市场主体,保险公司的定价权,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对于车主来说,最为关心的就是车险改革后费率的变化。保险业内人士指出,费改后保额确定更合理,扩大了保险责任,定价方式更完善,客户将享受更多的实惠和保障。
费改前,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只按比例进行理赔。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改革后的商业车险保单上将新增一个折旧后的车辆价格。
比如车主购买了一部原价20万元的小车,用了几年后折旧下来价值十万元,在费改前,车主每年投保时需按购置价20万元来支付保费,但汽车全损理赔时,保险公司却只按10万元进行赔付。但从明年开始,这种“高保低赔”的争议将得到解决,即车主仅需按照折旧价10万元计算保费,当车发生全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付。
也有车主担心,车损保额降低后是否对出险修车有影响。我市车险从业人员表示,车辆发生全损的概率非常低,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付。车主不用过分担心车损保额降低后的影响。
我市召开商业车险专题会议 做好准备工作
近日,中国保监会决定,于明年1月1日在广东、湖南、湖北、安徽、四川、河南、山东、青海、宁夏、吉林、内蒙古、天津12个省市启动第二批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将商业车险改革覆盖到全国18个省市。
记者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肇庆分公司了解到,目前保监会对于车险费率改革试点相关文件还未下发,具体细则还没落实。该公司的车险部负责人称,公司已着手准备,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广泛开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