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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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1日发表
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已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符合条件人员在12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残疾军人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立功受奖证件等相应的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现场信息采集。详细情况可到户籍地村(社区)咨询或可在肇庆市民政局网站和肇庆民政微信公众号了解。
肇庆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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