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部署政策再宣传再发动活动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发展
市人社局部署政策再宣传再发动活动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发展
日期:2011-11-29|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年责任目标的顺利完成和惠民政策的深入落实,青岛市人社局近期下发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在四季度采取有力措施,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再宣传、再发动,营造更加浓厚的工作氛围,提高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青岛市人社局要求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再宣传、再发动工作,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和勤政为民的高度,认真制定好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各级责任和工作目标。要继续发挥全市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工作网络的联动作用,充分调动街道(镇)和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宣传工作的战斗力。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联动,定期不定期地研究宣传工作重点,加大宣传投入,确保宣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紧扣主题,把握导向。青岛市人社局通知要求,各相单位要坚持“宣传促参保、发放促缴费”总方针,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报纸杂志、广电新闻媒体等重要工作平台,采用动态、消息、专访、大讨论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扩大政策影响力。要通过悬挂标语口号、宣传画、广播喇叭、宣传手册、戏曲节目、走村入户发放明白纸和算账对比等方式,走村入户,对政策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切实增强城乡居民对政策的熟悉度和知晓率;另外要对60岁以上老人一次性补缴政策年底到期的情况说明白讲清楚。充分发挥待遇领取人员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要统筹做好参保居民缴费档次变更的宣传发动,维护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
加强总结,推动宣传。做好总结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市人社局在通知中要求,相关单位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强对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的总结,充分发挥宣传报道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通过媒体宣传和信息上报,更好地推动工作。同时,要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协调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宣传反映开展工作的最新进展和动态情况,一方面为营造氛围提供充足“弹药”,另一方面通过正面宣传,消除工作障碍,推动工作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