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市场监管局查获一批侵权纯净水
近日,屏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屏山镇、大乘镇等乡镇调查举报线索时发现,部分商户在售的“怡宝”纯净水涉嫌侵权,遂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涉案商户在2019年4-5月因贪图便宜,购进了***推销的“怡宝”牌纯净水共计560余件(规格为555mlX24瓶/件),在其门店内销售。当事人不了解供货商的经营情况,进货时未取得正规进货***,也没有查验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即对尚未销售的“怡宝”纯净水采取就地封存强制措施。经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鉴定,该批产品系侵犯怡宝公司注册商标“怡寳、Cestbon”的纯净饮用水。
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涉案商户销售该批“怡宝”纯净水属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涉案商户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怡宝”商标专用权纯净水行为,并没收尚未销售的侵权纯净水,同时对涉及此案件的5户商户处以罚款。此举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了厂家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