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妄为扰秩序重拳出击一锅端
近年来,随着公车改革进程不断加快,公车竞拍市场如火如荼,大量的公车资源通过公平公正的市场拍卖后,得到了妥善处置。然而,个别恶势力团伙乘机渗透至国有资产竞拍领域,企图使用暴力手段底价竞拍国资,其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更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顺庆区严惩黑恶犯罪,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2020年7月27日,我区一审依法公开宣判任某等八人恶势力团伙在公车竞拍市场构成强迫交易罪,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恶势力团伙染指国有资产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在一审判决中,八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5万至8万元不等。
基本案情
自2016年南充市公务用车改革以来,在南充市嘉陵区二手车交易市场从事二手车买卖交易的被告人任某、文某某、何某某、王某某、唐某某、赵某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以投钱入股的方式相互纠结在一起参与公车拍卖。2016年11月,被告人张某以入干股的方式加入任某等人团伙,一起参加公车拍卖。该犯罪团伙中,任某负责团伙的资金管理,并确定竞拍对象车辆;文某某与何某某负责对竞拍账目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也决定竞拍对象车辆;王某某负责收集车辆竞拍的相关信息;唐某某、张某负责参与竞拍举牌;赵某负责在竞拍现场扎场子、恐吓他人。该犯罪团伙组成至今,在南充市顺庆、高坪、嘉陵、西充、仪陇等地公车拍卖市场中频繁活动,通过威胁、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长期对其他竞拍者多次实施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竞拍者的合法利益,扰乱了本市公车拍卖正常秩序,对我区乃至全市社会生活及市场经济发展造成恶劣影响。
典型经验
该案是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依法办结的第四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时也是南充首例公车拍卖领域涉恶案件。办理该案时恰遇新冠肺炎疫情肆虐高峰期,常规审理一度中断。针对疫情常态防控实际,按照市上要求充分发挥“临时法庭”作用,我区运用了“云法庭”“科技法庭”等创新措施推动完成了该案的审理办结,为今后建好用好“临时法庭”探索了新路。
一是受害人含恨报案,公安机关雷霆擒恶。2019年1月下旬,市公安局顺庆分局接到一名受害人报案,称2019年1月18日,在顺庆区西河南路某公司承办举行的二手车辆交易竞拍会上,该受害人等三人在正常竞拍中标过程中,被一伙来路不明之人言语威胁、暴力恐吓,还被强制要求缴纳两万元茶水费,否则便不得离开竞拍现场。该受害人等见对方来势汹汹、蛮横无理,遂立即报警,待民警赶至现场,那伙人早已逃之夭夭。民警经现场询问、查看监控录像,迅速锁定了以任某为首的七名犯罪嫌疑人。经调查发现,在当天的竞拍会上,任某等七人参加竞拍会,屡次以言语恐吓的方式威胁其他竞标人不得举牌竞标,凡举牌者均被他们阻止出价,现场秩序一度陷入中断与混乱状态,导致不少竞拍人士怒不敢言,纷纷退出拍卖会,拍卖方也被迫终止拍卖活动。鉴于任某等人行为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已涉嫌构成强迫交易罪,区公安机关于2019年1月29日、3月4日两次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于同年3月11日当天对任某一伙实施抓捕行动,分别在二手车交易市场现场抓获文某某、何某某、张某、王某某四人,在其居住小区及房屋抓获赵某、唐某某二人;同年3月19日任某投案自首,另有梁某曾参与任某等人一次犯罪行动,亦于同年3月14日被依法刑事拘留。自此,任某等八名涉嫌犯公车拍卖市场强迫交易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的雷霆出击下,被悉数抓获归案。
二是公诉人严陈事实,控辩双方持证交锋。任某等八名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区公安机关继续深入调查,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取证,推动案件加快办理。据任某等人自行供述及政法机关调查得知,任某等八人自2016年以来结成团伙,分别于2016年10月在南充市金鸿大酒店公车拍卖会上、2016年10月在西充县安汉集团会议室公车拍卖会上、2016年11月在南充市高坪区文化中心公车竞拍会上、2016年12月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会议室公车拍卖会上、2017年4月在仪陇县花园酒店公车拍卖会上及2019年1月在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南路发投公司公车竞拍会上,通过言语威胁、暴力恐吓、人身侮辱等方式,逼迫其他竞拍者退出竞拍,导致多辆公车被任某等人低价拍走,公车竞拍市场秩序被严重扰乱,其他竞拍人的切身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社会公信力也受到一定程度损伤。2019年4月18日,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对任某等八人涉嫌犯强迫交易罪进行依法批捕,并悉数羁押于南充市看守所,于2020年3月26日、7月13日,指控任某等八人犯强迫交易罪,向顺庆区人民法院进行公诉。2020年5月26日,区人民法院就该案召开庭前会议,区检察院公诉人在会上如实阐述案情,控辩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展示证据。经双方控辩意见不断交锋,对该案涉嫌参与犯罪活动的八名被告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核实,依法告知其庭审权利,并就部分辩护人关于个别被告人非恶势力团伙成员、未构成威胁恐吓等意见进行了详细讨论、驳回,最终对该案案情基本情况和被告人犯罪性质作了初步认定。
三是云法庭功能凸显,防疫办案同步推进。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案审理工作曾一度中断。为确保有效解决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审理的诸多不便,推动“案件清结”行动有条不紊地按期完成,我区积极贯彻落实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机制,坚持防疫与部署推动同步、防疫与动态变化同步、防疫与庭审需求同步等原则,借助“云法庭”“科技法庭”“隔空问讯”等远程视频手段,加快完成了对被告人的审讯工作。我区紧扣“案件清结”时间节点,坚持往前赶、不等待、不观望,充分发挥“临时法庭”功能作用,在阆中市看守所“临时法庭”对任某等被告人案件进行了全面审理。2020年6月19日,我区在市中院的统一指挥和督导下,在市监管支队、市看守所、阆中法院等单位的协调配合下,集中案件审判和防疫保障力量,当天历时8个小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任某、文某某等八人涉嫌强迫交易罪一案,该案审理工作自此基本接近尾声。庭审现场,“临时法庭”采用前、中、后三层式结构,法官席、控辩席、被告席、旁听席均用透明玻璃隔开,羁押人员与外来人员进出通道亦被隔离,参诉人员的生命安全得到了切实保障。
四是恶势力依法定性,犯罪团伙受刑服罪。客观认定犯罪罪名。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及该案证据显示,任某等八名被告人为了谋求非法经济利益,在公车拍卖会上,凡是对自己一方欲拍买的车辆,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其他竞拍人退出竞拍,从而达到低价购买后从中牟利的目的,其犯罪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情况属实。依法确定犯罪性质。经审理查明,任某等八人自2016年结成团伙以来,长期一起在公车拍卖市场通过暴力手段实施多起强迫交易犯罪。其中任某因社会经验丰富、威望较高、资历较深,众人推举其为团伙带头人,专门管理资金和制定犯罪计划,何某某、文某某、唐某某、王某某、赵某、张某在历次犯罪活动中均积极参与,并分别负责该团伙账目管理、车辆信息收集、现场举牌、提供交通工具、“扎场子”、恐吓他人等任务,可谓目标明确、分工细致、行动统一。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恶势力的认定标准,任某等八人组成团伙经常纠集一起,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通过暴力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另有被告人梁某,虽在任某等人邀约下参与了一次强迫交易犯罪活动,但因其不是惯犯,未被直接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准确适用相关法律。经审理确定,被告人任某等五人有四次犯罪行为、两次违法行为,张某有两次犯罪行为、四次违法行为,梁某有一次犯罪行为;任某、何某某、任某某三人系该案主犯,唐某某等其余五人为该案从犯。鉴于各被告人依法归案后,均积极认罪悔罪、认真供述犯罪事实,个别被告人还有自首情节,可酌情从宽判罚、减轻处罚;个别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必须依法数罪并罚。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
现实意义
任某等八人恶势力团伙犯强迫交易罪案的依法审结,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现实意义。一是再添战果,增强决胜信心。顺庆区紧扣“案件清结”时间节点,于7月下旬将该案成功审结,使我区扫黑除恶工作再传捷报,增强了扫黑除恶必胜信心;同时该案系南充地区首例公车拍卖领域涉恶案件,具备较强的参照借鉴意义。二是探索创新,积累成功经验。该案审理过程中因疫情影响迟迟无法有效推进,但我区探索采用了“云技术”“网上法庭”等手段,并按照市上要求在“临时法庭”审理该案,确保了该案依法循序成功办结,积累了特殊情况下的办案经验,为我区如期实现“案件清结”行动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整肃乱象,规范拍卖秩序。在该案办结前,我区已成功办结韩某某等十四人恶势力团伙在国有铺面租赁市场领域犯敲诈勒索罪一案。这两起案件的发生,说明眼下一些别有用心的涉恶势力正将其罪恶魔爪伸向国资领域,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必须予以高度警惕,加强监管、严防漏洞。我区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恶势力团伙逐个击破,严正警示了那些觊觎国资领域的不法之徒,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国有资产租赁、拍卖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