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保局创新开展遗属待遇发放管理工作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和管理工作普遍做法是由单位负责,但存在部分单位发放管理不仔细,有的没有做到按月发放,有的没有加强审核,导致死亡冒领,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大英县做了探索,从2013年开始,将所有遗属移交县机保局管理,统一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每年开展领取资格认证,保证了按时足额发放,最大限度防止了冒领现象。经过几年的运行,还是暴露出问题:一是部分人员自移交以来都未参加领取资格认证,疑似死亡;二是由于遗属死亡后没有丧葬抚恤金,冒领资金追回难度很大。县机保局除了承担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外,还承担了大量的代发工作,实在无力对遗属做到精细管理,为了防范冒领风险,创新提出“统一发放,分散管理”的发放管理办法,得到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高度认同,联合发文,全县执行。具体做法:一是统一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仍由县机保局统一发放,保证每月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分散管理。明确将遗属管理责任落实到单位,首先由县机保局将遗属名单提交各单位,由单位在2018年5月底前核实生存状况,并将结果返回,从2018年6月起,单位每月了解变化情况,并将死亡情况报县机保局;县民政、卫计给予协助,将掌握的死亡信息抄送县机保局;并将死亡申报纳入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职责范围,要求他们对辖区内死亡人员要在死亡当月上报县机保局;三是落实责任。单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被冒领的,要负责追回。要求各乡镇、园区(社区)管委会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对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村、社区对死亡人员逾期未报的,对设有劳动保障协管员的村(社区)每次扣发补助100元,对未设置的村(社区)每次扣发工资100元;四是举报奖励。在县机保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实行社会监督,凡在遗属死亡当月举报的,凭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可在县机保局领取举报奖励500元,遗属家庭成员主动报告也可按此奖励,奖励资金由财政预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