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大数据整改执纪问责工作督办推进会
11月10日,我县召开大数据整改执纪问责工作督办推进会,总结前段工作,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沈晓鹏出席并讲话,县巡查督导组组长,各乡镇纪委书记,县人社、教育、民政、卫计、残联、扶贫办、易迁办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纪检监察一至三室负责人,县大数据办工作人员参加,县纪委常委陈剑主持会议。
会上,7家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及10个乡镇纪委书记对大数据查实问题线索整改问责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在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后,沈晓鹏指出,全县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展不一,不少乡镇、单位的工作进度仍然滞后。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正视整改执纪问责进展不快、进度不平衡等问题,强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大数据整改执纪问责阶段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突出重点,以政策和纪律为尺度,认真执行中央和省级层面制定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四个从严”、“四个区别对待”做好问题处置,对涉及违纪违规的“三类重点人”,都要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整改执纪问责过程中,要突出贪污、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7类问题,抓紧抓实抓好大数据整改执纪问责工作,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边整改问责,边建好“问题线索、问题整改、资金追缴和线索处置”四本台账,确保问题线索逐一销号到位;各主管部门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对已经查实的问题,该停发的停发、该追缴的追缴、该剔除的剔除;对存在疑问,符合分类处置要求的,要提出明确区别对待的意见和整改建议;对暴露的突出问题、个案问题,要集中讨论、仔细研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各纪检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围绕7类重点问题、三类重点人员,抓好执纪问责。同时,对于在整改执纪问责工作中,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造成不良影响,被省、市巡查督导组发现问题、点名通报的单位和个人也要严肃追责。各大数据巡查督导组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整改执纪问责单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的巡查督导,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纪委、乡镇党委、主管部门党组进行反馈,督导相关单位抓好整改。各乡镇、各主管部门,要切实行动、通力合作,确保我县大数据整改执纪问责工作在本月底全面完成到位。
会上,县纪委常委陈剑还就相关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