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为民实事红安检察这样做……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落实落细,践行检察为民初心,强化检察为民利民服务举措,近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党员干警开展一系列活动,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热潮。
走进企业,当好企业“老娘舅”
该院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办实事解难题,解决企业涉法难点问题,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3月20日下午,正值周末,按照该院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既定安排,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德明带领监所部门干警共5人,与司法局干警一道走进园区某铝业公司。
走访中,吴德明一行向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详细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并耐心解答张某所关心的法律难题,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亟待解决的司法要求提出法律建议,助力涉罪企业负责人轻装上阵。
据了解,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社区矫正对象),为了拓展公司业务,常常需要到省内外出差,但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有时请销假手续没有及时批下来,事先约定的业务洽谈不得不延迟或取消,对公司发展造成较大影响。
该院检察官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过程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县社区矫正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社区矫正部门依据《社区矫正法》第27条的规定,简化请销假审批程序和方式,得到了社区矫正部门的采纳。
“感谢检察机关的真心帮助,为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如今我请销假手续简化,出行更为方便,我们公司谈下来的订单多了,产销形势很好,离不开你们的人性化的检察建议和法治护航。”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向吴德明表示感谢。
环境美化绿化,奉献微薄力量
“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干警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3月20日,该院驻火连畈茶场团山村工作队3名队员利用空余时间,为该村花草树木修剪枝叶。机关党支部和刑事检察党支部党员干警利用节假日,分别组织清理倒水河四桥河段河道垃圾、2个社区捡垃圾、搞卫生,清除垃圾。
每场活动,大家认真仔细,干劲十足的拾捡清理河滩上的零散垃圾和沿岸水面垃圾漂浮物,以实际行动助推河流治理工作,活动中志愿服务队充分体现了不怕脏,不怕累,团结协作的精神,成效明显,不到一个小时就“俘获”满满十几袋垃圾,切实为打造碧水清流的美丽乡村河流贡献了一份力量。
“河边穿着红马甲的志愿者在捡垃圾,他们是真正地为民办实事啊!”一位在河边散步的群众感慨道。
3月24日下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志飞带领机关党支部部分党员干警到该县永佳河镇栗林店驻点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挖坑,放苗,扶正,培土……干警们三五人一组,严格按照植树的技术操作流程,环环配合,有条不紊,即使鞋袜,裤脚沾满了泥巴却丝毫没有影响,大家充分发挥团结互助、通力协作的精神,整个植树现场繁忙而又热烈。
下沉社区,参与社会治理服务
该院深入开展党员干警下沉社区系列活动,积极为社区群众解决好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3月20日下午,组织安排部分干警下沉社区参与小区危房改造工作。
3月24日晚上,综合党支部组织24名党员干警下沉北门岗社区开展“铜锣联防”活动。积极配合该社区开展服务群众工作,引导辖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有序下沉社区报到,认领服务事项。
穿着志愿者的马甲,巡逻在街上,无疑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党员干警们广泛发动志愿者参与,充分发挥防控风险,调解矛盾,帮扶群众,宣传法治,凝聚人心的功能作用,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平安目标。
“看到像你们这样的志愿者,我放学走在路上更有安全感!”刚下晚自习的学生这样对参加巡逻的干警说。
法治宣传,播撒法律种子
在学习教育中,该院将法治宣传工作融入寻常百姓生活中,把法律种子播撒到群众心中,使群众感到法律就在身边。
3月19日上午,未检部门检察官走进观护基地,将党史教育与法治教育送入课堂,引导学生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认知“本我”的缺点,发掘“自我”的优势,实现“超我”的突破,争做红色基因“传承人”。
3月21日上午,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德明到永佳河镇栗林店驻点村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活动,为驻点村工作队员,该村村干部及全体党员30余人讲授专题党课,开展法治宣传。
“通过检察院不时地给我们普法,我们的法律知识多了,与群众沟通起来更方便,群众的烦心事也少了。”该村一名村干部说。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进一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为群众办实事没有终点。”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志飞强调,“下一步,我院将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群众信访回复,美化绿化环境,下沉社区’等方面开展更多更好的‘办实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