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3月16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县医疗保障局负责人送来的一面印着“秉公执法彰正义 司法为民践初心”字样的锦旗。
“检察官为我们追回了损失,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协助我们医保机构及时填堵了漏洞,完善监管,全力保障百姓的‘看病钱’,一面锦旗不足以表达感谢!”县医疗保障局负责人向检察官连声道谢。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既是国有财产,也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行。”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波平表示。
据了解,2020年7月,由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曾某某诈骗医保基金案,经红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曾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该案全部违法所得已被追回并返还至医保中心基金账户,为医疗保障局挽回经济损失。
该案在审查过程中,红安检察机关围绕发案原因,深入分析研究,并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指出医保基金在申请发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并建议相关部门明示医保基金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和发放标准,公布救助对象和救助金发放数额标准,规范科室承包制度,加强内外监督,积极协调督促医疗保障局完善监管制度。相关单位及时给予书面回复,并就《检察建议书》提出的各项问题进行整改,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引导定点单位规范和合理使用医保基金,从严防范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