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再就业资金支付与监管工作小组会议纪要
珠金人社函〔2010〕31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再就业资金
支付与监管工作小组会议纪要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就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珠人社〔2010〕178号)、《关于印发珠海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珠劳社〔2008〕119号)、《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珠劳社〔2009〕61号)、《关于修改珠府〔2008〕138号文第二十四条的通知》(珠府〔2009〕163号)、《关于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珠金办〔2008〕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珠金府〔2006〕***号)及区有关会议纪要的规定,2010年12月16日下午,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再就业资金支付与监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组长魏文新同志的委托,由副组长吴伟同志主持召开了工作小组会议。会议对经过初审的各项就业再就业补贴资金进行了会审。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说明了自11月4日召开了工作小组会议之后的数日内,又陆续收到了15份补贴申请材料,考虑到这些材料的报送时间较为接近,会议决定将这段时间内收到的材料统一进行会审,并与上次工作会议中会审通过的材料一并报送区财政局审核。
一、金湾区就业再就业补贴审理情况
(一)招聘会补贴情况
1、同意拨付红旗镇劳动保障所申请的招聘会补贴,5场次,共7000元(此金额为区级财政应拨付的金额,镇级财政应承担的金额请见附表,下同)。
(二)“双百工程”生活补贴情况
1、同意拨付三灶镇韦嘉敏等3人申请的“双百工程”生活补贴,共1200元。
2、同意拨付红旗镇袁志勇等6人申请的“双百工程”生活补贴,共2400元。
(三)职业培训补贴情况
同意拨付珠海市万鑫职业培训学校申请的职业培训补贴,5人次,共1730元。
二、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会议决定自此会议纪要下发后,各招聘会的主办单位需在招聘会举办之前向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报备,报备资料作为招聘会补贴申请的必须材料之一,如无法提交报备资料的不予受理该单位的补贴申请。
参加会议人员:吴伟、李轻舟、喻丽、陈实
***:金湾区就业再就业补贴情况表(含11月4日会审通过的材料)
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