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红安县2020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本项目土地征收共涉及两个地块,位于八里湾镇向家湾、凉亭岗村,觅儿寺镇周家楼村境内,共拟征收集体土地15.1827 公顷,其中农用地9.4513 公顷(耕地2.6911 公顷),建设用地5.7314 公顷,未涉及永久性基本农田。
三、土地征收目的
为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土地现状调查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该项目征地行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红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