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农历正月十五(2月8日)室外祭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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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2日发表
各乡镇(场、处)、红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贯彻省市县疫情防控指示精神,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疫情防控要求,县防控指挥部决定农历正月十五(2 月 8 日)在全县范围内严禁开展各类室外祭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所有公墓一律关闭,不得开放;
二、各单位、各乡镇(场、处)、村(社区)、自然塆组严禁所有人员踏青、烧纸钱、拜祖坟等活动;
三、县直各单位要迅速宣传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及家属,各乡镇(场、处)要迅速宣传到每家每户。
凡发现干部职工进行室外祭祖的,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处理;社会人员进行室外祭祖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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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2 03:45:21重新编辑